来源:www.ht.cn时间:2012-08-14
根据《商标法》规定:企业如需要欧洲国家注册商标有三中途径:
①“欧共体”商标注册。“欧共体”商标注册的前提是与欧共体所有成员国内已注册商标不冲突的情况下,才能获准注册;
②单一国家注册。企业也可采用单一国家注册方式(参见第50题),即在企业商品在欧洲的主要销售国申请商标注册;
③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因为欧共体(欧盟)也是马德里联盟(即《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成员国,所以,企业也可按照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规定,申请该商标的国际注册(前提是该国家是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当然,采用何种方式注册商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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