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IMOTO BAKERY”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56913号“SAKIMOTO BAKER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303号

       

      申请人:DOROQUIA HOLATHETA CO.,LTD.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6913号“SAKIMOTO BAKER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050724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咖啡;茶;糖;面包;寿司;虾味条;冰淇淋;面条;甜食商品上的申请经驳回,现已无效。故引证商标一在前述商品上的申请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050728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饭店;酒吧服务;日式料理餐厅;餐厅;咖啡馆;养老院;动物寄养服务上的申请已被驳回。故引证商标二在前述服务上的申请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甜食;提供食物和饮料等商品与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谷类制品;烹饪设备出租等商品和服务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复审商品和第43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陈思

    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