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945926 - 商评字[2020]第0000046635号 - 申请人:深圳童画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6945926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635号

       

      申请人:深圳童画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94592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14053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转让至深圳童画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名下。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转让于申请人,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晓璇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