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129813 - 商评字[2020]第0000044716号 - 申请人: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7129813号“伟仕云安”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4716号

       

      申请人:伟仕佳杰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129813号“伟仕云安”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伟仕云安”构成,整体有别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云安”,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淑维
    张丁萍
    李世恒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