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2048386号“皇马”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5022号

       

      申请人:北京羽网天下健身俱乐部
      委托代理人:北京守道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048386号“皇马”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613474号“皇馬 huangm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撤销复审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已经不存在,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陈颖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