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0
关于国际注册第819030号“SMART MICROFIBER
SYSTEM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8572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鼎洪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Smart Products Scandinavia AB
委托代理人:北京雷曼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819030号第21类“SMART MICROFIBER SYSTEM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24839号决定,于2019年09月27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撤销程序作出的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其在2016年2月11至2019年2月10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材料有效,驳回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复审商标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未发现被申请人将复审商标在第21类全部核定商品上进行任何实质性使用,恳请查阅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申请人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提交了网络搜索截图打印件作为主要证据。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作为被申请人主商标,已在中国连续多年使用,并已建立稳定的消费群体与市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1、产品照片及宣传页等;2、与United Home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Ltd之间的业务往来账单;3、青岛海梅佳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账单、装箱单、销售合同、采购合同;4、展会照片及展位费发票;5、产品北京专柜图片。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我局调取了被申请人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提交的复审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经核实,与评审证据一致。
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及证据,申请人发表如下质证意见:一、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均为复印件,申请人质疑全部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二、被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对复审商标在全部核定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使用。三、被申请人证据中没有信封原件或复印件,无法证明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材料,应被不予受理。综上,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补充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法规及天眼查“联合家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搜索结果打印件作为证据。
经复审查明:1、复审商标在第21类用于清洁用途的用具,即:拖把及其附加装置,桶,刷子罩,抹布,洗涤布,抹布,抛光布,擦亮手套,清洁垫,海绵,刷子,擦玻璃用的刮子,以及扫帚商品上在中国获得领土延伸保护的专用期自2003年10月22日至2023年10月22日,现商标注册人为本案申请人。
2、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我局于2019年11月4日寄送的答辩通知书的信封原件,并于2019年12月3日提交了答辩意见。
上述事实由相关商标档案及评审卷宗在案佐证。
本案复审商标使用指定期间起始日期晚于2014年5月1日,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的《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的《商标法》。本案焦点问题是复审商标在2016年2月11至2019年2月10日期间是否在其核定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
本案中,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1、5系单方自制证据,且未显示形成日期。证据2、3均为单方自制证据,其中与United Home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Ltd、青岛海梅佳商贸有限公司的相关账单,未显示被申请人信息,在无代理经销协议、报关单、运输合同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难以认定被申请人与上述两公司存在商品进出口业务往来。而销售、采购合同在无销售发票等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确已实际履行。证据4未显示被申请人信息,仅表明青岛海梅佳商贸有限公司参加展会,但在案无证据证明其获得使用复审商标的授权,且展会照片未显示形成日期,在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难以认定上述照片与其提交的展位费发票形成对应关系。综上,被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其核定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
另,申请人质疑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由我局查明事实2可知, 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于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人该意见我局不予认可。
依照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孙红
高源
李焱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