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馨梦之馨”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19965083号“洋馨梦之馨”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5336号

       

      申请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宿迁市佰特利酒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5月15日对第19965083号“洋馨梦之馨”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6年5月16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等商品上,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间被提出异议,经我局决定异议不成立,准予该商标注册。争议商标在商评字[2019]第178122号《关于第19965083号“洋馨梦之馨”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予以宣告无效,于2019年12月27日刊登在第1677期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中。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的注册已因注册商标宣告无效,本案已丧失审理基础,依法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李世恒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