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294861 - 商评字[2020]第0000044010号 - 申请人:玛索尼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6294861号“TRAILBLAZ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4010号

       

      申请人:玛索尼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联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294861号“TRAILBLAZ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774014号“TRAILBLAZ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在第9类商品上的注册,该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已不在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去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申琼珊

    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