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商标可以被撤销

时间:2017-12-25

    申请时注意:


    商标取名的时候,要符合《商标法》,不允许的不要强来,避免还没有申请,就已经埋下了申请失败的伏笔。因为有些名字是百分之百通不过的,只有浪费时间和金钱。

    商标申请要以中文为主,英文第二步,图形第三步再申请。有的人期望一步到位,一个申请里面中文、英文、图形都有。结果往往因为图形和英文的问题,申请不下来。

    商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也十分重要,有些机构不够专业也来赚代理商标的钱,结果只赚钱还办不了事。建议选择办理效率的代理机构。


    申请成功后需要注意的是: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从上面商标法49条规定,可以看出,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是可以被申请撤销的。但是这个撤销是有人申请了才会启动程序,不是自动会撤销。按照从业多年的经验,他人如果撤销你的商标,通常是因为他要申请与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把你撤掉,他的商标就无法通过。或者认为你的商标与他较为相关,担心消费者误认。



    撤销流程上是很严格的,通常如下: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一般先录入到计算机系统里,再书面通知到商标注册人,下发的文件名称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当你收到时,时间已经过去了4个月左右)。商标注册人收到通知后2个月以内向商标局书面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后,审查使用证据是否齐全,并得出审理结果。如果认为证据有效,维持商标继续有效。如果没有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不全,或者证据无效的,则撤销该商标。

    从收到撤销申请,到审查完成,整个过程通常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并且在撤销后,对结果不服的,十五日以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并且可以在复审期间继续提供使用证据

     

    所谓的商标撤销,其实是依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连续三年以上没有使用的,他人确实可以去撤销。本条背后的价值是,商标局认为,商标长时间闲置不用,而使他人在后的商标申请无法通过,浪费了商标资源。

    总之,只要商标注册人予以足够的重视,提供使用证据,通常是撤不掉的。商标局也是持谨慎态度,不会轻易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