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关于第19231914号“淘恩驰TAOENCHI”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4258号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长沙恩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6月05日对第19231914号“淘恩驰TAOENCHI”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于2020年1月16日经我局作出的《核准注销通知书》核准注销(详见2020年2月6日第1682期注册商标注销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王鹏
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