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7面 爱美爱吃爱7面 LOVE M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1

     

    关于第36076017号“爱7面 爱美爱吃爱7面 LOVE

    M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3693号

       

      申请人:河南南德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远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76017号“爱7面 爱美爱吃爱7面 LOVE M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639092号“爱菓 LOVE ME”商标于2019年8月9日经商标局注册申请审查程序予以驳回,其已属无效商标,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的在先注册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爱7面 爱美爱吃爱7面 LOVE ME”及图形构成,其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03777714037777A号“LOVEEE及图”商标、第8159943号“LOVEMK”商标、第20823283号“LOVENE”商标、第25103036号“LVEME”商标、第6989342号“LOVME”商标、第28821885号“荣菲 LOVE-FE及图”商标、第21070617号“LOVE M及图”商标的文字构成不同,二者在整体呼叫及含义上亦存在明显区别。若二者同时使用在类似服务上尚不致于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未分别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曌伟
    郭京平
    徐杭

    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