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好就收 私人珍藏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1

     

    关于第37499886号“见好就收 私人珍藏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0953号

       

      申请人:深圳带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99886号“见好就收 私人珍藏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申请在先的第37150197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三)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至本案审理时,其已不构成有效的在先商标权利。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在整体认读上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6281765号“基投能源及图”商标、第25551021号“洋兴及图”商标(引证商标一、二)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铁峰
    孙侃华
    李雅楠

    2020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