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关于第35892566号“Savor our lov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8541号
申请人:甘肃百利兴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892566号“Savor our lov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设计独特,经申请人长期使用,具有显著特征和知名度,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Savor our love”用在指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上,可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具有显著特征,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暴红侠
马静
贾玉竹
2020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