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5049号“MASKUP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7251号
申请人:CARIOCA S.P.A.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65049号“MASKU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6403838号商标、第13610856号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尚可形成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李淑维
张丁萍
李世恒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