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3370218 - 商评字[2020]第0000037197号 - 申请人:上海明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3370218号“MING LAUNCH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7197号

       

      申请人:上海明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370218号“MING LAUNCH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4903223号图形商标、第29014683号“唯最传媒 WIN-ZILLION MEDIA”商标、第1784746号图形商标近在文字构成、含义、视觉效果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共同使用不易造成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洋
    田益民
    段莉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