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DPACK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0686号“QUADPACK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493号

       

      申请人:卡德派克工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60686号“QUADPACK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在第3类商品上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146176号“ADE VITAL NATURAL SUPPLEMENT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5743758号“VIEAWIDE WHAT A WONDERFUL WORL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第19类商品上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077132号“EINW 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7266897号“梦创谷 INFINITY DREAM VALLE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构图要素及文字组成、排列、呼叫上存在一定区别,故申请商标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在第19类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三、四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和第1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申琼珊
    乔烨宏
    王钒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