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6630305号“FORTUNE ROO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860号
申请人:澳安国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鼎嘉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630305号“FORTUNE RO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36522132号图形商标、第3393628号“HOTLAND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我局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一的注册申请已经被驳回,驳回决定已生效,该商标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区别,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朱红
郭攀
尤丽丽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