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KBB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7150号“DEEP.KBB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822号

       

      申请人:DEEP.KBB GMBH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67150号“DEEP.KBB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国际注册第635391号“JUB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我局对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7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区别,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7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朱红
    郭攀
    尤丽丽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