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关于第9669191号“腾达弗贝思及图”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985号
申请人:泉州市弗贝思建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福建立凯陶瓷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2月02日对第9669191号“腾达弗贝思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决定已生效,争议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本案已无审理必要。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李硙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