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無極”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5883233号“叁無極”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6923号

       

      申请人:重庆叁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883233号“叁無極”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无极”除了地名含义外,还有其他含义,出自《道德经》,系一种古代哲学思想,指称道的终极性概念。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已经具有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申请商标经使用,已经具有一定显著性和知名度。申请人请求我局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百度搜索资料、申请商标使用资料。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已经形成有别于地名的其他含义,并且经过使用已经具有一定显著性,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朱红
    郭攀
    尤丽丽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