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关于国际注册第1450538号“infinito wallet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171号
申请人:INFINITY BLOCKCHAIN LABS CO.,LTD.
委托代理人:北京邦信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0538号“infinito walle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438614号“钱包wallet”商标、第27750316号“钱包wallet”商标已经驳回复审程序被依法驳回注册申请,故其现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牛三毛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