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关于第5701711号“哈尔斯 HAERS”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6328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深圳市哈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5701711号“哈尔斯 HAERS”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13096号决定,于2019年07月12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深圳市哈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驳回深圳市哈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5701711号第41类“哈尔斯;HAERS”商标在“1.教育;2.培训;3.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自公告之日起,近三年没有在指定服务上使用复审商标,在同行业及相关公众中没有知名度。复审商标在近三年内未使用,使商标失去了原有的注册价值,影响了注册商标的功能和作用,同时还影响了他人商标申请与注册,严重侵害了其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综上,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在2015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6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内一直持续使用在核定使用服务上,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关于“哈尔斯杯家庭欢乐跑”活动的新闻报道及视频;
2、哈尔斯年刊三册及书法比赛作品选集一册;
3、哈尔斯报两份及实体杂志四本;
4、哈尔斯报2017年和2018年合订本部分页面;
5、哈尔斯官方公众号的截图及录屏视频证据;
6、哈尔斯杂志向社会公众征稿的证据及在各搜索引擎中的搜索结果;
7、哈尔斯杯青少年书法大赛活动证据;
8、被申请人提供的举办上述一系列活动的照片;
9、被申请人举办时装走秀活动新闻报道。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我局调取了被申请人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阶段提交的证据,与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的证据基本相同。
我局将被申请人的上述证据送达申请人进行质证,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质证。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06年11月6日提出注册申请,2009年11月14日在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获准注册,经续展,现处于有效期内。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对复审商标在“教育;培训;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服务上提出撤销申请,请求撤销复审商标在“教育;培训;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服务上的注册,我局经审查作出继续有效的决定,申请人不服该决定提起复审。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本案复审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3年《商标法》的实施时间2014年5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相关程序问题应适用现行《商标法》,实体问题则适用2001年《商标法》。
依据当事人理由、事实和请求,我局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是否在“教育;培训;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服务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为哈尔斯官方微信报道、哈尔斯品牌官方网站新闻详情及其他网络平台的相关报道,其显示的日期在指定期间内,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与浙江经视联合组织举办了“哈尔斯杯家庭快乐跑”娱乐活动。证据7、9中的相关新闻报道,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组织举办多届“哈尔斯杯”青少年书法大赛及走秀比赛。结合证据8中被申请人组织举办卡拉OK比赛、演讲比赛等的照片及被申请人提交的其余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在“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服务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复审商标在“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服务上的注册未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形。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培训”服务与“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且申请人未提交“教育;培训”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故复审商标在“教育;培训”服务上的注册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形。
依照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复审服务上予以维持,在“教育;培训”复审服务上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高妍
韩秀花
徐 苗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