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领航”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4368170号“中联领航”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936号

       

      申请人:中联领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共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368170号“中联领航”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501521号“中领航”商标在商标异议程序中被决定不予注册,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闫洁

    2020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