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商标转让_闲置商标的原因及坏处

时间:2016-10-25

           近日调查发现,不少急需注册商标的企业主都抱怨注册商标周期长、成功率低。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已注册商标未被使用、大量闲置,侵占了有限的商标资源,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其实这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情,拥有闲置商标的企业不能够把这个商标有效利用起来,让其产生自身的价值,而对于想要注册商标的公司来说,自己想要的商标注册不上,周期长花费时间。要想解决这种状况其实可以进行闲置商标转让,通过闲置商标转让让双方受益。

    大量商标为何闲置?

          与企业主抱怨商标注册成功率低形成反差的是,大量已注册商标却处于闲置状态。关于全国的商标闲置率,有机构统计约为30%,有机构则统计约为50%。尽管统计数据不一致,但是从各地媒体的报道来看,商标闲置并非一时一地,而是普遍的现象。多地工商部门都意识到商标闲置的问题。目前有不少企业和个人钻法律的空子,不以自己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为目的大量注册、囤积商标。有很多投机者利用商标进行投资,注册好之后高价转让,这是闲置商标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违背了商标法的立法宗旨。 

         实际上,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业界将此举称为“撤三”。不过在一些地方把商标注册数量当作成绩,有关部门“撤三”的动力不足。而如果进行“撤三”的话,对于企业来说费用和时间成本都相对较高,企业和个人申请的动力也不足。

    要知道商标是一种资源,商标是一种能够创造出价值,创造出的钱的资源。之所以这样说,还因为商标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是有数量限制的。

         大家都知道,现在要注册两个字的商标基本很难,三个字、四个字的很多商标也让别人注册了。而五个字以上的商标,基本不能称作是商标,那么长的商标有谁会用?

        其实,商标要简单大气这事,是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1987年发布的《关于商标用字规范化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推行规范汉字,不得造字;不得使用繁体字;不得使用不符合《简化宇总表》规定的各种简化字,不得使用被淘汰的异体字。

         因此,有了商标而不能好好利用的人,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极度浪费。

    矛盾如何解决?

         一边是企业急需注册商标,一边是商标大量闲置。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近年来,不少地方工商部门想方设法盘活“沉睡”的资产。如果进行转让商标一般只需要6~10个月,而且成功率高。相比于注册商标,时间成本节约了不少。不过,由于平台少、资源局限于当地等原因,不少地方的盘活效果并不理想。一些从事商标交易多年的从业者从上述矛盾中发现了商机。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闲置商标转让,既可以让闲置的商标迅速转化成企业所需的现金流,又可以让急于申请商标的企业或个人以快的速度用上自己需要的商标,是笔双赢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