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RMINATO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国际注册第1120702号“FURMINATOR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4838号

       

      申请人:SPECTRUM BRANDS PET LLC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120702号“FURMINATO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引证的第8581243号商标、国际注册第1316199号商标、第14588382号商标、第14631954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在整体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李世恒
    张丁萍
    李淑维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