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贵儿”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6414750号“王富贵儿”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4829号

       

      申请人:北京风云变幻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崛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14750号“王富贵儿”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引证的第3038608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被驳回注册,驳回决定已经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被驳回注册,故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世恒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