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妹 GuoMei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7708919号“果妹 GuoMei及图”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4312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雅克斯瓦克斯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派德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广州流行美时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7708919号“果妹 GuoMei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08581号决定,于2019年06月13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复审商标使用证据有效,可以证明其在2015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使用了复审商标,申请人撤销理由不成立,复审商标的注册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请求将被申请人的证据转给申请人进行质证。综上,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局对复审商标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案件进行阅卷。被申请人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阶段提供的复审商标使用证据主要有(复印件):1、荣誉证明;2、商品图片;3、销售发票。
      我局已将被申请人在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案件中的答辩材料及上述证据材料(3项)复印件寄送至申请人进行质证,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质证。
      经审理查明:
      1、复审商标由广州市美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8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11年1月28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洗面奶、化妆品等商品上,注册商标专用期至2021年1月27日止,后变更注册人名义为被申请人。
      2、除本案复审商标之外,被申请人在第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注册了第34609864号“果妹”商标、第7708906号“果妹”商标、第14333037号“果皮”商标等多件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本案撤销三年不使用指定期间处于2013年《商标法》施行期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故本案实体问题适用2013年《商标法》,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
      根据当事人的事实和理由,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第3类全部复审商品上是否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证据和商标被许可人的使用证据。本案中,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荣誉证明未涉及复审商标,与复审商标的使用缺乏必然的关联性;证据2商品图片属于自制证据,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真实性及具体形成时间难以确认,亦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证据3未体现复审商标,且其名下在第3类商品上核准注册了多枚商标,故难以认定该证据唯一指向本案复审商标。综上,被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未能形成有效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内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进行了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实际使用。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爽
    陈辉
    李艳燕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