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不能不知的几大冲突

时间:2016-11-11

      1、与商标权可能产生冲突的其它知识产权范围:

      • 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法9条)。

      • 《商标评审规则》中指明,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 域名权?“派克汉尼汾PARKERHANNIFIN”商标争议,美国帕克公司,密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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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冲突的四个构成要件:

      a.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同时存在;

      b.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分属不同主体

      c.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客体相同或相似

      d.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共存产生混淆误认

      3、知识产权冲突的成因:

      • 权利产生的方式不同

      • 权利的边界不同

      • 竞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