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育”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5623354号“淳育”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5644号

       

      申请人:河南淳誉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南省隆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23354号“淳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656560号“淳育 CHUNYU”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宣告无效,引证商标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振宇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