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UCH”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3

     

    关于国际注册第1444557号“ETOUCH”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3626号

       

      申请人:KUHNE+NAGEL SZALLITMANYOZAS KFT.
      委托代理人:北京谢天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4557号“ETOUCH”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第505287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专用期满未续展现已失效。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9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孙昕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