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596188 - 商评字[2020]第0000040564号 - 申请人:上海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4

     

    关于第36596188号“普林克斯 PRINCOS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0564号

       

      申请人:上海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郑州八戒知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96188号“普林克斯 PRINCOS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7235178号“CEEEE及图”商标、第6782145号“企典 QIDCN及图”商标具有一定区别,整体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第3316990号“普莱克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博慈
    李钊
    孙建新

    2020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