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关于第13749197号“优酷出品 YouKu
Origina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17923号重审第0000000809号
申请人: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玺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8]第0000017923号《关于第13749197号“优酷出品 YouKu Origina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298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商标局引证的第5651657号“优酷youku”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权利障碍。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中博
张苏明
张 颖
2020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