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关于第34481526号“MARKETINGFORCE+图形”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2436号
申请人:珍岛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宁波海涛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34481526号“MARKETINGFORCE+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我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在我局审理本案期间,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撤回此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周 铁兵
2020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