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绘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4

     

    关于第35147924号“青年绘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2405号

       

      申请人:北京青年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147924号“青年绘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0671467号“青年汇YOUTHWAY”商标、第7761159号“青年汇”商标、第7610089号“青年汇YouthZon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2020年2月20日第1684期、2020年1月27日第1681期、2020年1月13日第1679期《商标公告》上,因此引证商标一、二、三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杨丰璟

    2020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