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关于第36110318号“小满食节烧烤餐吧 BBQ
Restauran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811号
申请人:任小满
委托代理人:北京兴盛恒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10318号“小满食节烧烤餐吧 BBQ Restauran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尚无充分理由可以认定申请商标在指定服务上的注册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 苗
韩秀花
肖琦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