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5
关于第32633751号“YXY CHAO YUE ZI WO
CHAO YUE LI SH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2917号
申请人:湖南亚栖亚农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湘潭鸿毅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633751号“YXY CHAO YUE ZI WO CHAO YUE LI SH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473690号“印鑫园 鑫YX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的专用期于2019年8月6日届满,其所有人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该商标已无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无效,故其与申请商标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767457号“怡香园 YX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1020653号“焱香园 YXY YAN XIAN YUAN及图”商(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9333063号“伊心园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差异,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不致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四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金艳
薛寅君
康陆军
2020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