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商标转让与商标移转

时间:2017-09-18

           自2017年6月19日,中国商标网开放商标后续业务申请,受理业务范围由商标注册申请扩大至商标转让、变更、续展、注销、许可备案等23项。这一举措可谓是众望所归,大大提高了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效率。

       开通即日,笔者登录到了网上申报系统,进入了商标后续申请。

       点击至: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一栏时,发现,选择办理业务分为了商标转让和商标的移转。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我们日常经常会遇到的业务内容之一,那么哪些情况是属于商标移转呢?

     

       先就两者的区别简单的解释一下: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对其商标申请权或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申请中商标的申请权或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商标移转: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 


       商标转让和商标移转虽然都会导致权利人发生变动,但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1、商标转让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发生的积极结果;商标移转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观事由而发生的消极结果;

            2、商标转让在商标局予以核准公告时发生法律效力;商标移转则是导致商标移转的客观事实发生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3、转让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受让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对于之前的侵权行为无权主张;商标移转则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继受人可以对移转之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最后说一下商标转移的两种情况:一是作为商标权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其注册商标。二是作为商标权人的企业破产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标权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继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