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5
关于第25104592号“YUWELL鱼跃”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0439号
申请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无锡锐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5104592号“YUWELL鱼跃”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476997号商标(引证商标),我局依据二审法院判决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裁定,裁定引证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已生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牛敏
2020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