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商标案剧情要反转了

时间:2017-07-07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诸如注册商标与商标转让过程中的冲突、商标侵权等互联网上的商标权争议已经成为目前网络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无论是商业圈、娱乐圈、餐饮业等,都会经常发生一些商标侵权事件,而这些也恰好不是每个企业想要遇到的,很多人就会走上官司的道路,而且最终并不一定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然而就在这名字上面也会发生商标转让侵权事件。去年,温州小伙儿金阿欢凭借手中的一件商标,让综艺圈人气爆棚的《非诚勿扰》重重摔了一跤,被迫改名为“缘来非诚勿扰”!

      近日,该案情再度反转,华谊兄弟公司、江苏电视台分别诉金阿欢“非诚勿扰”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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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无效是指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的效力,通常是由于转让商标在注册之初因违反商标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或用欺骗和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的,商标被认定无效。

      侵犯著作权,或被撤销商标

      而此次华谊兄弟公司诉金阿欢“非诚勿扰”商标无效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金阿欢通过恶意复制华谊兄弟公司《非诚勿扰》电影名称而注册取得,损害了华谊兄弟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早在金阿欢注册商标前,华谊公司就上映了《非诚勿扰》影片,且享有影片标题“非诚勿扰”的文字著作权、以及该片宣传海报中呈现的电影标题美术字形设计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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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谊公司认为金阿欢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华谊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标题及美术作品,并将其注册成商标用于店铺招牌、网站经营等商业目的,侵犯了华谊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次华谊兄弟对金阿欢的诉讼和申请宣告“非诚勿扰”转让商标无效,从法律结果上讲可能对金阿欢极为不利。

      无论审判结果如何,金阿欢使用该美术作品时,自然知道该作品是他人创作,但在未取得他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将其注册为商标,都存在主观过错。

      其实,现实生活中不少商家(实体店或网店)都有自己的品牌意识,想通过注册转让商标规范并扩大经营,但很多人为了省钱省事不会特地找人设计商标图案。而是直接从网上下载图案注册,并没有意识到这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商业竞争激烈的时代,企业要想要很好地有很稳固地发展,就务必要做好商标的工作。无论是什么行业,商标都是企业的核心和形象代表。如果对商标问题还不太清楚,那就很有必要去找一家权威的商标转让网平台咨询一下,或者寻求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