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3665600号“PROSHOP”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7992号
申请人:大金工业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665600号“PROSHO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68631号“propshop”商标经无效宣告裁定予以无效宣告,其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婷
2020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