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络红YINGLUOHO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4584214号“樱络红YINGLUOHONG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488号

       

      申请人:浩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584214号“樱络红YINGLUOHO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中引证的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有所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龚玉杰
    袁靖涵
    吴彤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