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6436496号“牢镀 LODO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7742号
申请人:广州齐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36496号“牢镀 LODO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945483号“LOND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不致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颖
王继红
邢妍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