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NPAIN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5390296号“IONPAINT”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648号

       

      申请人:MCW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90296号“IONPAIN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12373号“LONPAINT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81期《商标公告》上,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油漆、清漆等商品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765710号“lonpaint”商标核定使用的染料、印刷油墨、颜料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两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宇
    田益民
    刘 畅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