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力拼”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7035994号“够力拼”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523号

       

      申请人:柳州市够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7035994号“够力拼”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618863号“够力 GoLi”商标于2019年12月转让至柳州市够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名下。据此,两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丽娜

    2020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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