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STAY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2612853号“MAINSTAY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190号

       

      申请人:沃尔玛阿波罗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612853号“MAINSTAY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94838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经我局审查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见第1663期《商标公告》)。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谭艳玲

    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