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6453803号“希尔清 XIERQING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962号
申请人:青岛康尼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53803号“希尔清 XIERQI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组合“希尔清”、对应汉语拼音“XIERQING”及图形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965049号图形商标、第29226169号图形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在呼叫、构图特点、整体视觉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均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未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丽娜
生茂
李娟
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