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关于国际注册第1440377号“FARM FRESH DOG
FEST TREATS&CHEW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943号
申请人:INDIVIDUAL ENTREPRENEUR AGEEV DENIS GENNADYEVICH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博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0377号“FARM FRESH DOG FEST TREATS&CHEW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4258925号“鲜度一百 FARM FRESH”商标、第31777857号“一团鲜 来自大自然的礼物 FARM FRESH”商标、第23323736号“鲜度一百 生鲜超市 FARMFRESH”商标、第7648575号“东势 FRESH FARM”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四)在构成要素、呼叫、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在文字构成、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王凡
张学军
王瑞瑾
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