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酒店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6262568号“淘酒店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557号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智信禾(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262568号“淘酒店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整体图文组合具有一定显著性,使用在指定服务上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潇文
    刘胤颖
    柯佩佩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