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SKY BOUTIQU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5957859号“WHISKY BOUTIQU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234号

       

      申请人:黛尔吉奥品牌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鸿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957859号“WHISKY BOUTIQU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794893号图形商标、第6164044号“WANSF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第1684期和1676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郭昱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