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关于国际注册第1333468H号“CLOUDIOLOG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541号
申请人:SIVANTOS PTE.LTD.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33468H号“CLOUDIOLOG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272950号、第15272951号“CLOUDECOLOG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被撤销,决定均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 由于引证商标一、二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故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胡辰夕
2020年02月24日